一、群體傳播 群體傳播主要是指群體內部或外部的信息傳播活動,是群體成員間進行信息交流,從而將共同目標和協作意愿加以連接和實現的過程。這是一個介于人際傳播與組織傳播之間的信息交流層次。
群體傳播在形成群體意識和群體結構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而這種意識和結構一旦形成,又反過來成為群體活動的框架,對個人的態度和行為產生制約,以保障群體的共同性。因此,群體傳播是群生存和發展的一條基本的生命線。
既然人是社會的一個分子,就必然不可能獨立于他人和社會而單獨存在。人對自然和社會都需要有一個漸進的認識過程,這一過程中要有不斷的思考和摸索。當個人與群體、與社會發生沖突時也需要進行思考和反省。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了解他人和自己,并不斷發展和完善自我。
不同學者對群體的分類是不同的。美國社會學家庫利根據群體在個人社會化過程中所起作用的直接和間接程度,將群體分為 初級群體和 次級群體。德國社會學家M.韋伯將群體中是否存在管理主體或機構作為分類標準,把擁有管理組織系統的群體稱 為“團體”,其他則屬于一般群體。另一位德國社會學家L.威瑟也依據組織性的強弱,將群體分成兩類,一類是組織群體,另一類是非組織群體。
群體傳播的特點:
1.信息傳播在小群體成員之間進行,是一種雙向性的直接傳播。
2.群體傳播在群體意識的形成中起重要作用。群體意識越強,群體的凝聚力就越強,越有利于群體目標的實現。
3.在群體交流中形成的一致性意見會產生一種群體傾向,這種群體壓力能夠改變群體中個別人的不同意見,從而產生從眾行為。
4. 群體中的"輿論領袖"對人們的認知和行為改變具有引導作用,往往是開展健康傳播的切入點。
二、群體傳播中的一些概念 1、群體意識
群體傳播不僅與群體的形成密切相關,它還對群體意識的形成起著關鍵的作用。所謂群體意識是指群體成員共同具有的信仰、價值觀念和規范準則等,是共同性和特殊性的統一。
群體意識是群體實踐的結果,是對群體共同的社會生活的反映。群體意識包括群體歸屬、群體感情、關于群體目標和群體規范的合意等方面的內容,群體意識的形成對群體來說非常重要,它形成以后,會對群體成員的個人態度和行為產生制約作用,是相對于個人意識的一種外在的、約束性的 思維、感情和行為方式。
而這種群體意識的形成就是群體傳播作用下的結果,可以說,離開了群體傳播,群體意識就不可能存在。反之,群體意識形成以后,也會對群體傳播產生重要的影響。 法國社會學家E.迪爾凱姆認為,群體意識雖然可以通過社會化過程為個人所吸收,但總體上仍然屬于一種集合意識,這種集合意識往往對群體傳播的結構和流程發生重要作用。
2、群體規范
群體規范是每個成員必須遵守的已經確立的規則,在廣義上也包括群體價值,即群體成員關于是非好壞的判斷標準。廣義的群體規范包括社會制度、法律、紀律、道德、風俗和信仰等,都是一個社會里多數成員共有的行為模式。
群體規范的功能包括以下幾項:
(1)協調成員的活動、規定成員角色和職責以促進群體目標的達成;
(2)通過規范的共有來保證群體的整體合作;
(3)通過指示共同的行為方式以維持群體的自我同一性;
(4)為成員個人提供安全的決策依據。
在群體傳播中,群體規范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偏離性意見,將群體內的意見分歧和爭論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以保證群體決策和群體活動的效率。群體規范不僅對群體內的傳播活動起著制約作用,而且對來自群體外的信息或宣傳活動的效果具有重要影響。
群體規范對來自外部的說服活動效果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在說服的觀點與群體規范一致的場合,群體規范可以推送成員對觀點的接受,起到加強和擴大說服效果的作用;
(2)在說服的觀點與群體規范不相容的場合,后者則阻礙成員接受對立觀點,使說服效果發生衰減。
3、群體壓力
所謂群體壓力,即群體中的多數意見對成員中的個人意見或少數意見所產生的壓力。“個人服從集體,少數服從多數”是群體活動的一個基本原則。這不僅是群體保持協調統一的前提,也是人的社會合作性的體現。
群體動力學研究始于20世紀30年代。在20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兩個非常著名的經典的心理學實驗為群體壓力與趨同心理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一個是社會心理學家謝里夫所作的自動移動光效果研究。另一個經典的實驗是社會心理學家所羅門·阿希所作的“線段實驗”。
實驗過程:
自動移動光效果研究:
這個研究的生理基礎是人的神經系統對昏暗燈光會過度補償,從而對靜止的燈光產生移動錯覺的心理現象,對此,被試并不知曉。研究人員讓被試分別在個人和群體兩種情境下對移動的距離作出判斷。結果發現,雖然最初個人環境下的判斷彼此差異很大,但隨著在群體情景中實驗的進行,個人對自己的判斷不斷的調整和修正,最后愈來愈接近群體判斷結果的平均值,并且這個判斷標準會固定下來,并在以后的判斷中發揮作用。這個實驗結果顯示了在模糊情境下群體依賴、群體壓力的存在和群體規范的形成,同時顯示,群體的影響或者說壓力能夠超越群體的存在,出現在沒有群體的環境中。謝里夫的研究讓我們看到了群體壓力和群體規范對人們的認知行為所具有的巨大影響力。
“線段實驗”:
與第一個實驗不同的是這次實驗的環境是明朗的,而且被試只有一個,其他的七名“被試”都是為配合實驗而故意安排的助手,給被試兩張卡片,一張上有一條線,另一張卡片上有三條長度不同的線,然后讓被試說出三條線中哪一個與另一張的一條線長度相同,表面上是調查被試對線段長度的判斷,而阿希真正感興趣的是在群體壓力介入環境時將會出現什么情況。于是阿希讓助手被試在幾次正確的判斷線段長度之后故意都給出錯誤的答案,然后觀察真正被試的反應。實驗結果驚人的發現有33%的被試屈服于小組的壓力而做出錯誤的判斷,而且可以觀察到被試在這個屈服于群體壓力的過程中伴隨著激烈的內心沖突,因此這個實驗還引發了學界關于實驗中的倫理道德的大論爭。阿希的實驗向我們表明:有些人情愿追隨群體的意見,即使這種意見與他們從自身感覺得來信息相互抵觸。群體壓力導致了明顯的趨同行為,哪怕是以前人們從未彼此見過的偶然群體。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一般認為其原因有兩個:一是信息壓力;二使趨同心理。
信息壓力:指的是一般人在通常情況下會認為多數人提供的信息,其正確性概率要大于少數人,基于這種信念,個人對多數意見會持較信任的態度。
趨同心理:也叫遵從性,指的是個人希望與群體中多數意見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體制裁的心理。
另一位心理學家S.莫斯考維西的同類實驗也證明,群體中少數意見的中堅人物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
三、非常態的群體傳播:集合行為 集合行為:指的是在某種刺激條件下發生的非常態社會聚集現象。集合行為多以群集、恐慌、流言、騷動的形態出現,往往會造成對正常社會秩序的干擾和破壞。集合行為產生的三個基本條件:結構性壓力、觸發性事件、正常的社會傳播系統功能減弱,非常態的傳播機制活躍化。
四、集合行為中的特殊傳播機制1、群體暗示
群體暗示是一種傳播方式,是通過間接的示意使人接受某種觀點或從事某種行為。而集合行為中的暗示更接近催眠,集合行為的參與者通常處于亢奮、激動的精神狀態,這種狀態使他對周圍的信息失去理智的分析批判能力,表現為一味的盲信和盲從。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朋認為,出于激動的人群中的個人具有很強的“被暗示性”。
2、群體感染
指的是某種觀念、情緒或行為在暗示機制的作用下,以異于常人的速度在人群中蔓延開來的過程。感染是一種情緒的傳遞過程,它通過言語、表情、動作以及其他各種各種的方式引起他人相同的情緒和行為。感染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中發生的,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而絕不是別人強迫產生的。
感染主要受兩個因素的制約:
(1)被感染者與感染刺激的發出者的相似性。當二者所處的背景,如情境、價值觀、社會地位等背景相似時,感染就很容易產生。二者背景的差距越大,感染越不容易產生。同樣的道理,當思想境界、價值觀念等不同的兩個人面對同樣的事物時,受感染的情況也是不同的,就像電影院里放映悲劇片時,有的人淚流滿面,而有的人卻無動于衷一樣。
(2)被感染者的自我意識水平。自我意識水平越高的人,越能夠用他的理智來控制情感,也就越不容易被感染。
3、群體模仿
模仿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塔爾德提出的概念。他認為,社會上的一切事物不是發明就是模仿,而“模仿是最基本的社會現象”。模仿又分有意識的模仿和無意識的模仿。在無意識的模仿中,模仿者并沒有意識到所仿效的行為的意義和原因,只是不知不覺地仿照別人的樣子。在有意識的模仿中,模仿者會對榜樣行為進行自覺的效仿。這種效仿可能是出于對榜樣行為意義的深刻理解,也有可能僅僅是從表面上去模仿別人的行為,而不注意其目的與意義。
模仿主要受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
(1)年齡與閱歷。年齡小、社會閱歷少的人因為好奇心強,所以容易模仿別人。尤其是兒童,他們的模仿性遠遠超過了成年人。而年長、社會閱歷豐富的人因為見多識廣,加之早已形成的一套固定思維與行為模式,因而不會輕易地模仿別人。
(2)榜樣行為的社會稱許性。榜樣行為的社會稱許性高,則人們傾向于愿意模仿;反之,則不愿意模仿。
(3)相似性。特征相似的人之間容易產生互相模仿的行為。這主要是由人們的社會比較傾向造成的。
五、流言vs謠言1、謠言
謠言:謠言是某些人(或者某一個群體、集團和國家)根據特定的動機和愿望,散布一種內容沒有得到確認的、缺乏事實根據的、通過自然發生的、在非組織的連鎖性傳播通道中所流傳的信息。
2、流言
流言:是一種通常以口頭形式在人們中間流傳,涉及人們信念而目前沒有可靠證明標準的一種特殊的陳述或話題,即一種信源不明,無法得到確認的消息或言論。
流言包含以下幾個特點:
(1)總是以“傳播真相”的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讓人們相信所傳播的言論或消息是事實;
(2)傳播渠道主要是口頭傳播;
(3)內容往往涉及一些特殊事件或敏感話題;
(4)是一些沒有確切證據的信息,或者說至少在其流行期間缺少可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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